國家而不是地區決定反對這種大流行。憲法法院的話



國家而不是地區決定反對這種大流行。憲法法院的話

憲法法院已明確規定,應對流行病的政策管理是國家的責任。因此,有關標題V的整個辯論都充滿爭議,Massimo Bordignon和Gilberto Turati對LaVoce.info進行的深入研究

非常清晰的層次結構

憲法法院關於瓦萊達奧斯塔自治區第11/2020號區域法的判決明確闡明了一個基本問題,權威法學家也強調了這一點。瓦萊達奧斯塔的法律規定了與Covid-19流行病作鬥爭的措施,這些措施不同於州立法規定的措施。相反,諮詢委員會的裁決確立了應對大流行的政策管理屬於“國際預防”範疇,而不屬於“健康保護”範疇。這意味著,根據《憲法》第117條,這是中央國家的專有權問題,而不是州與地區之間同時立法的問題。簡而言之,在抗擊流行病的政策領域中,國家命令和地區服從。或者至少應該如此,這應該基於《憲法》所定義的權限分配。

根據《國家大流行計劃》的閱讀,憲法法院的結論不足為奇,在該計劃中,這種等級制度是顯而易見的並得到了重申。如此之多,以至於我們(不是法學家)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注意到了這一點。

政治選擇

憲法法院的裁決對解釋最近的過去和未來都具有許多重要的意義。首先,在最近幾個月的大流行中,有關標題V,即2001年賦予該地區更多立法權的憲法改革所引發的整個辯論都具有誤導性。當然,可能還有其他原因決定修訂標題V;但是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大流行的衝突管理不能歸因於後者。規則在那裡,而且很清楚。從一開始(從重組醫院到疫苗管理),就可以更加統一地管理針對Covid的干預措施;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缺乏統一管理。

似乎也很難辯稱政府沒有遵循這條道路,因為它缺乏適當的法律專業知識。如果說在其他領域缺乏的意大利官僚機構中不缺少一件事,那就是好法學家。那麼,為什麼政府寧願走另一條路呢?原因可能是政治上的。在中左翼聯盟的支持下,一個軟弱的政府不喜歡與很大程度上受中右翼控制的地區打架,而且總統通過直接選舉被合法化也很合法。因此,他更喜歡尋求“機構合作”的途徑,除其他外,這使兩級政府都可以進行比賽的比賽,在交替的階段中對他負責。如果這意味著並且仍然會採取反對大流行的提議和政策,那麼那麼耐心。

展望未來,有兩個考慮因素。首先,就大流行而言,希望是憲法法院裁決所賦予的立法明確性以及政府現在得到一個非常廣泛的聯盟的支持這一事實,這將使執法政策更加統一和有效地進行管理。 ,尤其是在當前疫苗分發的關鍵階段。另一方面,風險是,在過去無論是在州還是地區之間的衝突中,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採取的痛苦選擇之間的緊張關係現在在政府內部擴展,產生了交叉效應。否決權和阻礙決策的權利。我們相信總理採取的行動可以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

其次,意大利的製度體系仍然需要重新考慮。我們需要一個信息交換中心,以解決中心與外圍(不僅是地區,還包括市政當局)之間的衝突。一旦聯邦參議院或地區參議院的假設結束,由於最後兩項憲法改革提案(2006年,2016年)失敗,就必須尋求其他解決方案。從加強常設會議對國家與地區之間關係的作用開始。我們正在尋找立憲主義者和政治科學家為這一方向作出貢獻。

在LaVoce.info上發布的文章,此處為完整版本。


這是在 Sat, 06 Mar 2021 05:10:51 +0000 在 https://www.startmag.it/mondo/contro-la-pandemia-decide-lo-stato-e-non-le-regioni-parola-di-corte-costituzionale/ 的報紙 “Scenari Economici” 上發表的文章的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