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co(未)對 Bcc 和合作銀行集團的評價



Visco(未)對 Bcc 和合作銀行集團的評價

Banco Marchigiano 副總裁兼合作信貸和母公司(Ccb Group)關係董事總經理 Marco Bindelli 關於意大利銀行行長在 ABI 大會上的講話

在意大利銀行業協會 (ABI) 的年會上,意大利銀行行長Ignazio Visco 談到了一些具體的專題簡介,談到了 2016 年啟動的合作信貸改革,特別是關於合作社的狀況信用銀行 (Bcc) 和合作銀行集團 (Gbc)。

國家銀行監管局的主要倡導者開始如下:“與許多人多次抱怨的情況相反,組的創建與成員銀行的相互性質沒有對比,這種性質被保留下來,也不與成員銀行的相互性質形成對比。需要與融資公司和當地保持密切聯繫。相反,它的設計正是為了讓這些重要特徵在不斷變化的世界中繼續發揮作用,但將它們構建在一個能夠應對在一段時間內限制該部門潛力的困難的結構中,例如地域限制、運營、盈利能力低、公司治理結構薄弱、資本市場准入困難。”

有一些考慮是可以完全共享的,尤其是那些從公司法改革實施和爭取創建兩個不同的 Gbc 的那一年(2004 年)開始處理“管理和協調”的人,因此它不能失敗欣賞基於合同的銀行集團章程的獨創性,旨在維護相互銀行的相互性質以及“與融資公司及其所屬領土的密切聯繫”。

然而,在 BCC 改革實施的前兩年,合作信貸的學者和運營商擔心的是,通過大量利潤豐厚的操作扭曲新成立的 Gbc 的風險,銀行監管機構從未正式反對,由於缺乏具體的立法(目前正在實施),母公司可以實施;在這方面意義重大的是救助 Banca Carige 的案例,該案例最近(幸運的是)遭到破壞。

此外,我們還必須考慮,我們的監管機構缺乏必要的信息和解釋性援助,至少是形式上的,以允許相互銀行與歐洲央行就改革的特殊性進行互動,這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是獨一無二的。世界。

在此背景下,合作信貸部門擔心改革的關鍵原則將發生深刻變化,可以說,儘管無疑滿足了當局的要求,但仍需揭示最感興趣的方面。到互惠銀行。

事實上,在繼續審查干預措施時,Visco 補充說:“已經成立的兩個合作小組正在追求改革設定的目標:引入了更有效和同質的組織和風險管理標準,內部職能控制,改進了選擇代表的程序,確定了減少內部分裂和提高效率的舉措。凝聚力合同中規定的指導和協調權的行使,已經讓母公司在很多情況下,在 BCC 遇到困難或受到違法現象影響的情況下,通過聚合或資金支持,也可以通過融資行動。母公司的方向在減少減值貸款的戰略中也發揮了關鍵作用,自集團成立以來,減值貸款對總貸款的影響(扣除價值調整後)幾乎減半,從 6.9% 降至 3.6%,同時仍然高於系統的平均值。”

簡而言之,總督證實,在短時間內,兩位組長能夠履行改革賦予他們的所有職能,我們可以在他們接手審慎監管活動和保證監管穩定方面進行總結。合作信貸,除減少不良貸款外。

至於效率的提升,Visco看到的唯一舉措,對組長的叮嚀,就是“減少內部碎片化”,即減少Bcc和Casse Rurali (Cr) Trentino的數量,也這項任務被母公司很好地無罪釋放,它們迫使良性銀行進行有時不受歡迎的合併;對他們來說幸運的是,博爾扎諾省的 Bccs - 被稱為 Casse Raiffeisen,已被授予機構保護系統 Ips(機構保護計劃)而不是 Gbc - 不受後者的限制 - 然而,並沒有從恐懼中消除很快也參與信貸政策,出於一些學者在別處說明的原因,該政策有利於“大銀行維度”。

這一分析強調了監管機構賦予兩家母公司的職能的正確履行,在 Visco 的繼續干預中得到了重申和加強:“意大利銀行不會停止跟踪這些中介機構。向歐洲監管的過渡反映了這樣一個事實,即意大利的互助銀行通過聯合起來創建了兩個大型國家集團。這並不意味著將合作社運動的命運託付給不了解其歷史和職能的“遠方”主管。作為新監管的一個組成部分,意大利銀行致力於確保對附屬於集團的互惠銀行的審慎監管尊重國家立法認可的此類中介機構的具體特徵,同時也盡可能保持可能、解釋連續性的標準以及與過去相比的應用。我們與經濟財政部、合作銀行集團和聯邦銀行合作,深入了解改革中存在的問題,推動合作信貸體系適應新體制。必要時,我們在現行立法的範圍內採取行動,簡化適用於合作團體及其附屬機構的規則;我們對對話保持開放態度。團體組織是立法者選擇的工具,以使銀行業的合作社運動能夠安全地應對經濟和社會的變化。有時被視為收緊監管標準的正是要求在流程、結構和內部規則方面建立新的小組,以應對所有銀行(不僅僅是合作信貸銀行)必鬚麵臨的挑戰。這需要更準確地估計風險並適當地管理它們的能力。尤其是在運營的最初幾年,因此要求集團領導發揮特別敏銳的作用。”

除了為支持法蘭克福當局而大幅放棄其部門治理職能的根本嘗試外,同時在聯盟的其他國家,類似的合作銀行仍處於國家監管機構的控制之下,認為那些寫道,Visco 避免解決的是隨著 Gbc 的推出而影響 Bcc / Cr 的最相關和最矛盾的問題:僅僅因為屬於大型銀行集團的事實而被歸類為重要問題,以及所有這些隨之而來的是更高的成本、運營限制以及銀行競爭的扭曲效應,有利於大型信貸機構和規模較小、利潤豐厚的銀行。

因此,相互銀行能夠通過合併獲得的效率方面的有限優勢(假設效率的恢復總是通過合併發生),隨著記錄的成本增加而大大喪失,以支持- 更不用說 - 引入新的“更有效和同質的組織和風險管理標準”並加強內部控制功能的緊迫且往往是官僚主義的要求,以符合為大型銀行業巨頭設計的監管標準,正確歸類為重要實體。

在支持監管機構的要求後,最好是 Gbc 的組長也履行對相互銀行的緊密聯繫所賦予他們的職責,特別是通過提議提高他們的競爭力和效率的職責適應市場需求的產品、服務、組織和技術解決方案。這也許是改革的比例立法,然而在具體性方面仍然未被注意到,面對 Bcc / Cr 部分失去自主權,被組領導譴責為一種異類管理。

與此同時,Visco 宣布與經濟和財政部、Gbc 和 Federcasse 合作,以“更好地了解與改革相關的問題並促進合作信貸體系適應新制度”,應該,一方面,在 Gbc 內運營時,試圖將互助銀行的運營水平提升至與規模較小的銀行相似的運營水平(因此,使它們與博爾扎諾省的姐妹公司相同);另一方面,確保經濟發展部發佈於 2019 年 3 月到期的法令,該法令管理旨在驗證母公司角色和職能的行使是否符合共同銀行的共同目標(指2018 年第 136 號法律對母公司的合作監管規定,該法律將 2018 年 10 月 23 日第 119 號法令轉換並修訂)。這樣,Bcc / Cr 在去年遭受的疑慮和恐懼可能會繼續歸入(悲傷)回憶的專輯中,盈利能力不再代表外生變量。


這是在 Wed, 07 Jul 2021 07:30:47 +0000 在 https://www.startmag.it/economia/visco-bcc-e-gruppi-bancari-cooperativi/ 的報紙 “Scenari Economici” 上發表的文章的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