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通過“恢復計劃”加快電動汽車的供應鏈。 Motus-E報告



為什麼要通過“恢復計劃”加快電動汽車的供應鏈。 Motus-E報告

Motus-E行業協會提出了15項措施,以重塑政府的PNRR計劃。目標:推動電動汽車產業鏈。所有細節

Pnrr計劃將重整187億。實施15項措施。這是行業協會Motu-E的訣竅,旨在使電動汽車快速發展。讓我們一步一步走。

重新調整PNRR

對於Motus-E,國家恢復和復原力計劃可能更具雄心。通過15種不同的措施,最多可以改造187億歐元,並更多地關注下一代Eu和電動汽車。

“實際上,從下一代歐盟的鼓舞人心的原則來看,當前計劃的綠色措施不是非常雄心勃勃和有效的,根據我們的建議,我們希望抓住電動汽車提供的機會,並為我們的國家提供正確的動力” ,Motus-E Dino Marcozzi秘書長宣布。

電動交通的機會

對於Motus-E而言,電動汽車為意大利提供了重新啟動的機會。因此,PNRR不能忽略電池驅動的汽車。意大利將冒著風險-該協會發布的一份報告-損失我們的汽車行業市場份額,包括零部件,電氣和電子行業以及服務業。

可再生方式

除了爭奪電動汽車,意大利還必須加快實施可再生能源,以實施《國家能源與氣候計劃》。增長必須齊頭並進:汽車與清潔能源的生產密不可分,汽車在確保電氣系統的必要靈活性方面起著主導作用。

MOTUS-E提供了什麼

Motus-E要求與主管部長會晤以說明建議,希望政府執行計劃中的措施,以支持實體經濟和地方經濟,從而有助於重塑支出,為在該國廣泛開展的干預活動提供資金,並提高各個工業部門及其工人的技能。該協會解釋說,這將是“所有相關利益攸關方一個不容錯過的機會,它將引導我國朝著環境,社會和經濟三個維度的可持續流動性發展。”

++++++

摘自“零排放移動的巨大機遇”

3.國家恢復和重新計劃:電力運輸的項目和改革

應當指出,所有乾預措施,包括激勵性措施,旨在釋放私人資源,涉及在該領土上廣泛分佈的干預措施,涉及意大利和當地公司,但最重要的是針對脫碳和質量方面的環境可持續性。空氣。

以下說明一方面詳細說明了必要的改革和我們應在國家一級設定的目標,另一方面詳細說明了為實現本文檔中描述的戰略構想而應進行的投資。投資和項目已按照MISE在2020年初啟動的“汽車錶”中確定的三項準則進行分類:需求,收費基礎設施和供應。

3.1不需要投資的改革和措施

激勵措施的含義是指導公民消費和使用手段的行為,對生產者和消費者確定污染手段流通的誘因是至關重要的,這允許該行業計劃投資而不是創造所購車輛的價值意外損失。然後,國家和地方當局的首要任務是首先在國家路線圖中將禁止在城市中使用內燃機車輛的標準標準化,從最古老,污染最嚴重的車輛開始,逐步降低最大的排放限值,尤其是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局部(納米顆粒,NOx,PM10,PM 2.5等)。其次,在國家層面上,正如許多州已經宣布或決定的那樣,加利福尼亞和英國最近分別宣布(分別為2035年和2030年),應確定該國終止吸熱車銷售的日期;該術語的批准越快,行業就越容易計劃轉換投資,企業和公民就越容易決定購買哪種方式。關於逐步淘汰內燃機汽車的討論與取消計劃(尤其是與化石燃料有關的環境有害補貼)的計劃的需求緊密相關:零補貼計劃必須明確,不可修改,逐步並且必須絕對有助於通過SAD取消的影響,使他們的活動更加可持續的類別,不希望這些資源最終會送出狀態下支出的其他章節。另一方面,令人驚訝的是,在分析補貼時沒有考慮到目前的運輸天然氣徵稅,該稅收遠低於歐洲平均水平。

另一個重要的干預措施應是重塑道路稅(所謂的印花稅),以阻止污染性車輛的流通,使吸熱性車輛(尤其是較舊的)的稅款逐年遞增。

從公共部門充電服務所依據的能源價格來看,我們建議在第一階段實施2020年簡化法的規定,從而降低公共充電服務(BTVE)的價格。同樣重要的是,為了使電力與低汽油消費稅一樣具有競爭力,將TPL運營商納入接受高能耗治療的受試者中。最後,將汽車連接到新電錶的居民的關稅待遇應等同於可以連接家庭電錶的居民的關稅待遇。

最後,按照換乘RED II的邏輯並實現運輸中可再生能源的挑戰性目標的邏輯,必須將可再生能源發電納入配額制度,以產生消費信用,以增加消費量。 RES的電力需求,以及通過安裝電動汽車的充電基礎設施來幫助義務主體(例如燃料分配商)履行其義務。

3.2投資


優先D.1:Ecobonus 2022-2025

電動汽車市場正在增長,尤其是在M1領域(僅在2020年就達到32,000輛純電動汽車和27,00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但是,當電池動力汽車(BEV)的市場份額達到15%以上(今天BEV佔總註冊量的2.3%)時,該技術才真正成熟。因此,維持零排放和低排放的M,N和L車輛(低於60 gCO2 / km)的需求至關重要,並且為了確保儀器的連續性和確定性,目前設想的結構Ecobonus,將其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並保持直接購買激勵的形式。但是,隨著市場份額的不斷增長,可以預見,從2023年開始,隨著電動汽車購買和租賃價格的下降,整體激勵措施將逐步減少。所附表格D1中總結的這種干預措施絕對是確保汽車製造商的確定性和市場連續性的首要任務。在2022年至2025年的四年期間,預計支出為35億歐元,補貼車輛超過100萬輛,其中一項重要投資補償是平均增值稅收入高於吸熱汽車。

優先事項D.2:道路公共交通的電氣化

ASSTRA和ANEV估計,道路交通零排放車輛替代當地公共交通車隊的需求將是《國家可持續交通戰略計劃》(該戰略計劃到2033年已達到39億)的三倍。因此,如果有必要增加通過公路購買當地公共交通工具的資金,那麼在不採取一些預防措施的情況下就不可能考慮加強資源分配:首先將大部分資源專用於零排放車輛。 ,以指導持照經營者對公交線路進行電氣化;在措施D2中,我們計算出,與購買柴油車相比,購買或運營租賃15,000輛零排放公共汽車和相關充電基礎設施,與柴油車相比,增加約36億歐元的價格差距是可能的(考慮到兩者在倉庫中充電12米,在終點充電18米)。
然而,在改革方面,至關重要的是要重新插入甲烷和電動汽車之間的區別對待,不幸的是,《重新啟動法》取消了甲烷和電動汽車之間的區別,在最好的情況下,與電動汽車相比,甲烷減少了15%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柴油和部分減少當地污染物。此外,為了更好地在LPT運營商的車隊中整合電動汽車和基礎設施,有必要審查當前的資金獲取方法,還將其擴展到集成汽車+基礎設施+能源供應的運營租賃,以及允許運營商還可以通過採用公私合作夥伴關係來獲得公交線路電氣化項目的資金,將更多的私人資源用於投資更換車隊。

需求的其他措施

以下列出了對電動交通發展至關重要的其他措施,特別是在公司車隊,貨運車輛和公共管理車隊方面:修訂公司車隊的稅收待遇,包括自由職業者和零排放商業代理人(措施D.3),審查購買或租用車輛的成本以及零排放汽車僱員附帶福利的應納稅額的抵扣機制; D.4措施,通過零排放汽車提供的汽車共享服務可享受10%的增值稅折扣; D.5號措施,為購買零排放商用車(N1,N2和N3)提供支持(既用於自有賬戶,也用於第三方)。

基礎設施

優先事項I.1:用於發展國家公共收費基礎設施網絡的資金

MOTUS-E根據所使用的方案,估計到2030年公共接入充電基礎設施的目標約為95-130,000個充電點;這些目標是與充電服務運營商的商業模式相適應的,這些運營商如今因其資產使用率低而遭受痛苦,這些資產被正確地視為電動汽車增長的基本推動因素。我們相信,在運營商的直接支持下,他們將購買充電基礎設施,並進行與土木和電氣工程以及與電網的連接相關的投資,因此可以預期到預期的目標並為越來越多的電動汽車駕駛員提供報價。全國范圍內同類充電服務的數量(今天在意大利南部很明顯),在城市和城市以外地區的功率,充電速度和毛細作用方面有所區別(今天在高速公路上的超快充電點,即以上50千瓦的功率,不超過20個單位)。為此,估計支出約為6.7億歐元,這將為2021年至2026年間的發展提供支持,例如使意大利成為電動汽車的領先國家。為了避免對無用或管理不當的基礎設施提供補貼,Motus-E設想的捐款的結構應實現兩個主要目標,即:i)涵蓋運營商無法用其自有資金擔保的領域;國家計劃中設想的毛細作用(例如,每1000名居民1個充電點的簡化法令的規定),以及ii)通過幫助那些無補貼的基礎設施來保證為最終用戶提供高質量的服務,以保證高水平的服務和在市場增長的頭幾年,它們的數量不足以償還運營商的投資。從這個意義上講,假設以下情況:i)僅在沒有公共捐助的情況下無法達到市場的直接貢獻,而國家計劃所設想的必要毛利率等於緩慢和加速充電基礎設施的投資成本的40%(從3開始包括22 kW)和50%的快速和超快充電基礎設施,以及ii)繳納的費用用於支付尚未獲得公共捐款(因此完全由市場運營商資助)的充電基礎設施的運營成本,並且它們達到了最低的付款額,例如用於償還費用和充電網絡的投資。重要的是,這些貢獻僅提供給尊重最低服務水平和質量的運營商,例如互操作性,移動服務提供商(以及最終客戶)可以使用的24/7雙語客戶服務以及充電插座的最低可用性(例如每年90%的小時)。這種支持基金必須在國家(MIT或MISE)一級進行管理,賦予地方當局評估充電點的必要性,授權工作和監督進度的基本作用,以便進行可能的調整多年來,在網絡毛細作用和充電速度多樣化方面,需要彌補存在缺陷的地區的支持。為了實現此目的,除了資源分配之外,將德國和羅馬尼亞所做的國家援助立法的減損通知DG競爭,以將資源從100%的資金轉移到DG競爭,這一點至關重要。地方當局(根據《國家補給基礎設施計劃》(PNIRE)和《 2021年預算法》的設想)共同資助市場運營商的干預措施,這將為國家網絡的融資做出貢獻。

基礎設施的其他措施

一方面,通過公共充電,即使沒有汽車存儲空間的大部分人口也可以使用電動汽車,並且通過優先使用電動汽車和電動汽車來實現城市間出行。作為公司執行各種任務的工具,不能忽略創建私人和公司充電站(措施I.2),以及最大程度地提高能源社區和辦公室的能源生產自耗。因此,預計將投資11億歐元,以支持當前對私人收費基礎設施的稅收抵免的延續,並將這種手段擴展至公司(將稅收抵免的使用年限從10年減少至5年) ,消除了對基礎架構數量及其功能的限制,並將支出門檻提高到100,000歐元)。這項干預措施將確保支持建設超過200萬個私人和公司的充電點,並且還將包括在物流中心和貨運車輛的存儲中建立充電基礎設施,以伴隨貨運電氣化的趨勢。第一階段是城市物流的輕型貨車,第二階段是中長途卡車,這是城市可持續發展願景的基本組成部分。

提供彌合雙向基礎設施的成本差異(迄今約為兩倍)與單向分佈式基礎設施的成本差異(到目前為止,是配備了車對網技術(V2G)的最新一代充電基礎設施)的引入,也是至關重要的。 )。

最後,意大利港口的電氣化將具有根本的重要性(措施I.3):一方面,從所謂的冷熨的角度來看,即利用電網中的電力為停泊的船舶的輔助設備供電,另一方面,從某些船的電氣化角度來看:滾裝渡輪和水上及小噸位貨船上的公共運輸。該文件的提案考慮了意大利41個主要港口的碼頭連接以及200條短途滾裝輪渡路線的電氣化,總費用為11億歐元。

提供

優先O.1:建立用於生產牽引用鋰離子電池的電極的基金

意大利公司已經提出了一些有關電池的工業和研究項目,這些項目已在IPCEI的範圍內獲得批准,這些項目對歐洲共同體具有戰略意義,可以允許國家撥款減損國家援助規則,並允許然後直接向該創業計劃提供共同融資(2019年底批准的IPCEI電池投資5.7億歐元,另一個正在討論中)。但是,在汽車和電池行業推出的兩個IPCEI框架中,牽引電池的生產(尤其針對汽車市場的大眾市場)並未包含在任何項目中。因此,如果許多意大利公司或在意大利經營的公司的計劃是有功的,則必須在我們的領土上發展鋰離子電池生產及其再利用,回收和再循環的生態系統。歐洲電池聯盟的目標是從2023年起保持自己在電池生產方面的獨立性,這將需要繼續採取大陸計劃(包括通過新的IPCEI和其他形式的融資)。因此,該提案將為新的IPCEI電池分配10億歐元的重要配額,以與意大利或外國製造商的資源整合,這將導致至少10 GWh離子電池的生產能力的建立。新型鋰電池(例如新型4680 NMC 811或NCA)。此外,只需低得多的投資(相當於5000萬歐元),就有可能資助建立另一個可擴展和可複制的工廠,以進行處理,以達到重新利用,靜態使用和回收材料的目的,來自各種應用的電池,包括牽引力;該工廠的處理能力可能超過8000噸/年,並且有可能成為以更低的能源成本測試新的回收技術的極點。

O.2優先級:將新的4.0過渡計劃的一部分專門用於一部分的工業轉換

汽車行業約有5700家公司,營業額相當於意大利製造業營業額的11%。因此,在未來幾年中,伴隨著向將在移動市場上占主導地位的技術的轉換是戰略性的。因此,建議將過渡計劃4.0中的這一百分比(價值20.7億歐元)的重點放在汽車行業以及涉及車輛和基礎設施(電氣和電子組件,車輛數字化以及C-ITS,新服務的SW平台)通過該計劃的各章:

技能:由於這是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實施的“技術飛躍”,因此有必要盡快支持重新評估供應鏈中涉及的整個人力資本的技能。這種轉換必須首先得到製造商和第一批供應商的支持,然後才能將在該領域獲得的技能轉移給零售商和維修商鏈。為此,要求將Transition 4.0計劃與電氣化培訓項目整合在一起,特別是將與整個電動汽車鏈的稅收抵免相關的補貼率標準化為50%,並允許轉讓就單一培訓項目而言,歸屬於同一母公司的法人實體之間的稅收優惠的百分比。您可能會雄心勃勃,並希望在PNRR的銷售期間獲得培訓機會,大約有55,000名汽車和零部件生產員工以及40,000名售後和維修行業員工。
技術創新和研發的稅收抵免:有必要支持由許多中小企業組成的生態系統的轉型,尤其是TIER 2和3,這需要首先關注產品而非過程創新。因此,建議將稅收抵免投資的研究和創新覆蓋率從20%提高到30%,將技術創新從10%提高到35%,將設計和美學方面的投資從15%提高到20%。產品。

要約的其他措施

首先,在意大利建立電動客車生產線的資金增加一倍(措施O.3)中,確定了意大利工業及其轉型的其他重要措施,以期獲得對更換車輛的重要支持。由PSNMS代表;但是,為了吸引該部門的生產性投資,有必要通過取消對工廠所在地的要求以及增加共同出資比例來修改開發合同。其次,採用措施O.4,在高級技能的開發以及通過針對工業學科並專注於電動和數字化的博士學位的融資將技能轉讓給公司方面,將進行重大投資。另一方面,根據O.5措施,建議在就業和就業中心的積極政策的背景下,將3億歐元用於電動出行的培訓。在培訓方面,還計劃通過O.6措施撥款8000萬歐元,為每個意大利省份在至少1個ITS中開設至少1項有關電動汽車的培訓課程,以便在2026年培訓8,000多名剛畢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最後,擬議用O.7措施投資約8億歐元,以增強Cassa Depositi e Prestiti基金的現有捐贈,使其覆蓋電氣化領域的200多家初創企業和創新型公司。車輛,基礎設施及相關服務,以建立兩個有關數字化和電池的研發聯盟,從而加強和使最近成立的意大利電池聯盟真正發揮作用。

4.需要解決的資源

根據我們的建議處理的資源總價值為171.5億歐元,其分解如圖1所示。

在圖2,圖3和圖4中,分別以與需求,充電基礎設施和供應有關的措施分配資源。


這是在 Mon, 11 Jan 2021 15:23:24 +0000 在 https://www.startmag.it/emobility/perche-accelerare-sulla-filiera-delle-auto-elettriche-con-il-recovery-plan-report-motus-e/ 的報紙 “Scenari Economici” 上發表的文章的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