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第二條:為什麼唐納德·川普不能選擇馬可·盧比奧作為副總統(或任何佛羅裡達州政客)



最近在佛羅裡達州舉行的一次競選會議上,唐納德·川普暗示有可能提名參議員馬可·盧比奧擔任副總統。他沒有正式發表聲明, 使主題變得模糊,但這可能會引發一場制度性危機,民主黨將立即利用這場危機,其根源在於美國憲法和旨在糾正這一問題的第十二修正案。

首先,讓我們記住,出生於紐約的唐納德·川普於2019年將住所搬到了佛羅裡達州的海湖莊園,與馬可·盧比奧位於同一州,這是一個大問題。

不完善的憲法

造成所有這些混亂的是憲法第 2 條 和第十二修正案,它們在 1787 年最初的定義中定義了總統選舉團,隨之而來的是開國元勳們造成的混亂。

讓我們記住,美國不是直接投票選舉總統,而是透過一個由各州代表組成的選舉團,以人口為基礎,必須尊重選舉授權。這就是為什麼征服各州很重要,如果其他候選人以更低的比例贏得更多州,贏得30%差距的最大州加州就毫無用處。

根據270towin 的選舉民意調查顯示的當前各州代表地圖

原來的選舉機制包括四個關鍵面向:

  • 第一個是選民將投票給兩個人,其中至少一個人必須來自選民所在州以外的州。
  • 第二個是選民對這兩個人作為潛在總統或副總統沒有區別。選民只需投票給他們認為最有資格成為總統的兩個人。獲得最多選票(如果獲得多數票)的人將成為總統。亞軍(大概是第二個最有資格的人)將成為副總統。 1787年,還沒有總統-副總統配對的「票證」;
  • 第三個假設是,選民 — — 至少在喬治華盛頓完全可預測(且一致)當選第一任總統之後 — — 通常不會獲得對特定候選人的多數支持;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原來的憲法,決定將由眾議院做出,但每個州都有一票投票權。憲法還規定,如果兩名獲得多數票的候選人平局,眾議院將做出選擇。
  • 最後,由於《憲法》規定,直到 1933 年修正案為止,新當選的代表只能在選舉後一年內首次舉行會議,因此選擇將由可能包括一定數量代表的議會做出沒有連任,也就是說,他不再代表任何東西。

1800 年的選舉是美國史上最重要的選舉之一,或許也是世界史上最重要的選舉之一,因為這是現任領導人第一次在選舉中失敗。現任領導人是約翰·亞當斯,他曾擔任兩屆華盛頓副總統,並於 1796 年被選為正式總統。

開國元勳們不希望政黨在總統選舉中誕生:他們以烏托邦式的方式希望最好的人獲勝。他們生活在喬治華盛頓的世界裡,但這並不是真實的世界。這些希望很快就破滅了。早在1796年,亞當斯就與聯邦黨有聯繫,而傑佛遜則受到民主共和黨的支持。 1800 年,他們再次相遇,亞當斯和傑斐遜都有“競選夥伴”,南卡羅來納州的查爾斯·科茨沃斯·平克尼代表亞當斯(和聯邦黨),紐約的亞倫·伯爾代表杰斐遜。

聯邦黨的選民明白,重要的是不要同時投票給亞當斯和平克尼,因為這會造成平局,如果兩人都獲得多數票,選舉就會由議會決定,他們只投了兩票中的一票,將第二票投給了第三方。

民主黨共和黨選民就沒那麼精明了:他們把兩票都投給了本黨的支持者,形成了平局多數,迫使眾議院在來自同一黨派的傑斐遜和伯爾之間做出選擇。一團糟。

當眾議院決定選舉時

平局投票暴露了1787 年制度的深刻問題。 “一州一票”規則的實際效果是,賦予了特拉華州唯一代表、熱心的聯邦黨人貝亞德與當時最大的州(也是弗吉尼亞州)相同的投票權。如果一個州有偶數個代表,他們在晚上根據自己的選擇來劃分怎麼辦?在這種情況下,州政府根本沒有投票。簡而言之,一團糟

由於 1801 年聯邦有 16 個州,因此 9 個代表團必須就他們的選擇達成一致。直到第 36 次投票時,貝亞德才同意投票支持傑斐遜並打破僵局(當時至少有兩位來自賓夕法尼亞州和弗吉尼亞州的傑斐遜派州長威脅要召集本州的民兵,命令他們向新首都進軍)華盛頓特區,破產)。

3月4日,傑佛遜和平就職,為和平權力交接開創了重要先例。然而,事實證明原來的選區制度存在問題,人們普遍認為需要採取一些措施。但什麼?

第十二修正案

當然,一種可能性是採納賓州的詹姆斯·威爾遜在費城大會上提出的總統由全國普選產生的建議。誰得票最多,誰就獲勝。該提議於 1787 年被拒絕,並且在 19 世紀初,出於各國權力平衡的考慮,該提議並沒有成為一個嚴肅的可能性。然而,很明顯,政黨已成為美國政治的特徵,選舉團制度需要改變以反映這一點。它是如何製作的?

答案很簡單:未來選民將繼續投兩票(其中一票必須像以前一樣投給選民所在州的非公民),但最重要的是,兩票中的一票會被明確分配給總統職位,而另一個會指定誰應該成為副總統。因此,「Ticket」誕生了,候選人至今仍使用這個系統來展示自己。

總統候選人及其競選搭檔將永遠不會再面臨迫使眾議院在傑斐遜和伯爾之間做出選擇的尷尬的平局投票。第十二修正案由第八屆國會於 1803 年 12 月 9 日提出,三天後提交給各州。當時聯邦有十七個州,其中十三州必須批准。國務卿詹姆斯·麥迪遜宣布該修正案已於 1804 年 9 月 25 日添加到憲法中,當時 17 個州中有 14 個州批准了該修正案。特拉華州、康涅狄格州和馬薩諸塞州拒絕了該法案(儘管馬薩諸塞州於 1961 年批准了該法案!)。 1804 年的選舉以及隨後的所有選舉都是根據第十二修正案的條款進行的。

除了默示承認政黨的存在之外,修正案還帶來了另一個重要變化:原憲法規定,如果候選人沒有達到選舉人組成的選舉團的多數席位,眾議院就必須選出一名候選人。總統是得票最多的五名候選人之一,而第二名的候選人將是副總統,除非第二名並列,在這種情況下,參議院將在他們之間進行選擇。然而現在,眾議院只會從選民的前三名選擇中選出總統;參議院將從選民對這一特定職位的前兩名選擇中選出副總統。除此之外,這實際上確保了總會有一位副總統,如果眾議院在前三名總統候選人之間無可救藥地分裂,他可能會接管總統職位。

第十二修正案的這一方面在 1824 年變得至關重要,這是自 1800 年以來眾議院唯一一次在總統候選人未能獲得多數選舉人票的情況下選出總統。安德魯傑克遜得票99 票,約翰昆西亞當斯84 票,威廉克勞福德41 票,亨利克萊37 票。有理由相信克萊可能獲勝。然而,根據第十二修正案,克萊退出了競選,選擇權落在了傑克遜、亞當斯和克勞福德身上。

儘管自 1824 年以來,眾議院還沒有決定任何選舉,但少數關鍵州相對較少的選票變化可能導致 1948 年、1968 年和 2000 年的結果。這實際上意味著,在當代美國,人口不足 60 萬的最小州懷俄明州在選擇新總統方面的發言權與人口比懷俄明州近 70 倍的加州一樣大。這始終是因為在美國,我們按州投票選舉代表。

主要居住地問題

然而,美國憲法第2條規定:“選舉人將在各自的州舉行會議,並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投票選出兩人,其中至少一人不得是其所在州的居民。”

因此,如果盧比歐和川普都居住在佛羅裡達州,佛羅裡達州選民將無法投票給他們中的至少一個!佛羅裡達州是一個堅定的共和黨州,這將是一個問題。

在大多數選舉中,系統的這種怪癖根本不重要。 2008年,巴拉克·歐巴馬本可以在2008年和2012年從他的家鄉伊利諾伊州選擇一位競選夥伴,而不會產生任何不良影響; 1980年或84年的羅納德·雷根、1988年的喬治·H·W·布希和1992年或96年的比爾·克林頓也是如此。

但如果選舉結果特別接近,該規則可能會發揮作用。這在2000年競爭異常激烈的選舉中差點就發生了。德州州長喬治·W·布希選擇迪克·切尼作為他的共和黨競選搭檔,切尼在德克薩斯州生活、投票和納稅了五年。然而,在選舉前不久,切尼獲得了懷俄明州的駕駛執照,並將他在達拉斯的房屋掛牌出售。 (他在懷俄明州有一處度假屋,他之前在美國國會代表該州。)

這對他來說是件好事:布希-切尼組合最終以271 票的優勢贏得了選舉人票,僅以微弱的5 票優勢戰勝了阿爾·戈爾和喬·利伯曼,如果沒有德克薩斯州的32 票,他們肯定無法達到這一總數。

因此,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如果選擇馬可·盧比奧(Marco Rubio),就必須改變居住地。此舉肯定會引起民主黨的反對。不幸的是,這對古巴裔政治家來說是一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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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第 2 條:為什麼唐納德·特朗普不能選擇馬可·盧比奧作為副總統(或任何佛羅裡達州政客)一文來自《經濟情景》


這是在 Fri, 12 Jul 2024 20:01:07 +0000 在 https://scenarieconomici.it/articolo-2-della-costituzione-usa-perche-donald-trump-non-puo-scegliere-marco-rubio-come-vicepresidente-o-qualsiasi-politico-della-florida/ 的報紙 “Scenari Economici” 上發表的文章的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