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德國和波蘭的憲法批准問題



當只有48%的歐盟國家批准了復甦基金,而52%的基金尚未批准時,有關其在德國和波蘭的合法性的第一大憲法疑慮開始消除,而且幸運的是瑞典尚未芬蘭,尤其是荷蘭開始討論它。

對追回資金的批評,特別是對“普通債券”和“股權”部分的批評;根據Handelsblatt的說法,這是歐洲稅,他們正準備向卡爾斯魯厄憲法法院提出上訴,反對可能的批准。

讓我們從這篇文章中摘錄幾句話:

週一下午舉行的第一次會議具有成為分水嶺的所有特徵:聯邦議院將不得不討論一些巨大的問題。

歐洲打算動員多達7500億美元來對抗這種流行病的影響。但是,為了使歐洲有史以來第一次能夠以此程度借貸,需要所有成員國的批准。

根據他們的觀點,由政治團體提名的大多數專家,主要是經濟學家和律師,都支持歐盟的重建基金。

但是,也有批評家認為歐盟重建基金違憲。他們中的一些人打算去聯邦憲法法院,就像歐洲央行購買某些歐洲國家的公共債務時已經發生的那樣。不用說,如果此選項通過,則可能對NextGenerationEU構成嚴重威脅。

畢竟,歐盟承擔多達7500億美元債務的計劃要求德國具有信譽。

波恩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馬蒂亞斯·赫爾德根(Matthias Herdegen)表示,此事很可能會在聯邦憲法法院解決。這位教授說,這一說法是基於這樣的假設,即歐盟在收入和支出方面都超出了其權限,並說“責任雙重遮蓋”。

赫爾德根說,歐盟對債務沒有權力,因為歐盟的預算是由其自己的資源提供的,主要來自成員國的捐款。 “現在必須在資本市場上拿出的貸款是藉來的資金。”

但是,聯邦政府和歐盟認為NGEU毫無問題,並強調這是有限的援助行動,最重要的是,本世紀的大流行是有道理的。

因此,在歐盟最高法院始終在場的情況下,德國憲法法院已在無數次的情況下開始成為真正的歐洲憲法法院。可惜的是,它只能服從德國的憲法。

正在進行討論的波蘭也強烈懷疑。最重要的是:如果一個國家不為償還普通債務做出貢獻,那麼我們就違反了第125條,該條禁止成員國將另一成員國的債務作為債務來承擔。簡而言之,正如里納爾迪(Rinaldi)在演講中所強調的那樣,如果一國違約,恢復基金沒有明確的責任機制。那麼,當歐洲央行允許償還國債時,恢復基金是否有必要作為普通債?

回收基金的走上坡路以及與基金本身無關。然而,這已經成為一種顯而易見的治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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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恢復:德國和波蘭的憲法批准問題來自ScenariEconomici.it


這是在 Wed, 24 Mar 2021 10:00:12 +0000 在 https://scenarieconomici.it/recovery-problemi-di-approvazione-costituzionale-in-germania-e-polonia/ 的報紙 “Scenari Economici” 上發表的文章的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