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人民的“保護”-2020年至1933年的回顧



在德國,批准具有令人鼓舞的頭銜的法律的過程正處於後期階段:“第三次全國性流行病保護法”。聯邦衛生部長詹斯·斯潘(Jens Spahn)辯護說,它是維護健康的重要工具:“需要以限制公民自由的形式提供苦藥”。

而且,實際上,其中包含的規則規定了基於情況和每天的緊急情況壓縮,折疊式手風琴的全部權利,現在歸為“非必要性”,這是可以商量的,因此,如有必要,可以取消:房屋的不可侵犯性,遷徙自由,結社,集會,思想表達等。所有這一切,在我們厭惡的民主國家的黃金統治被真正的惡魔性推翻之後:不再禁止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的一切,但是禁止法律沒有明確允許的一切。

經過仔細檢查,這些規則與我們實際上淹沒在意大利的“臨時”和“要求” Dpcm並沒有太大不同。只有在德國,他們才更有條理,並繼續開展工作。他們比我們更聰明地使用源代碼的層次要了解得多,並且他們知道法律比“行政”法規具有更大的約束力,並且較不容易競爭和修改。但是,我們也將到達那裡,不用擔心。也許我們甚至會得出《憲法》前54條的推翻紀律。為什麼不?問一下。

在一個最終發現鎖具破壞了主權體系的“自由”體系的世界裡,為什麼不可能呢?畢竟,這是一致的,“推翻”(通過占主導地位的大眾媒體矩陣)決定,健康在所有其他問題和其他價值之前(以及之後)出現。在這種新神性的祭壇上,沒有什麼東西是無法消耗的:甚至沒有自由,甚至沒有生命。

從這個角度來看,了解Covid-19是否已在試管中合成並不重要,因此這是一項犯罪計劃(不是自然的不幸事故)。了解病毒如何被用作一種酶來推翻我們私人和集體生活的基石至關重要。證明建立控制,紀律和團制的任何(我重複:任何)措施都是合理的。為了最終恢復秩序,這個世界上人口太多,太擁擠,太混亂了。

那麼,讓我們問問自己:各個技術科學委員會是否應該有一天-由於這種病毒的複發,還是由於新病原體的到來-確定它值得,它是“科學的”(因此,從定義上講是“必要的”)以引入進一步的“限制”,群眾會反叛嗎?如果提出這些建議,僅舉一個例子:違反住房以撲滅傳染病的爆發,在有限空間內囚禁閃躲者,甚至圍捕假新聞發言人並對其進行強迫教育? “改革”會通過嗎?

以及它們如何通過,並被全世界的衛生部長們譽為“苦藥”。實際上,德國新法律的名稱與德國國會主席納粹頒布的納粹法令(1933年)非常相似,該法令是繼德國國會大廈大火之後“保護人民”和國家的。提防所有尖叫並繼續尖叫的人,以防短世紀的黑色和棕色幽靈再次出現。他們可能會感到滿意。但是從側面看,他們並不期望。

弗朗切斯科·卡拉羅(Francesco Carraro)

www.francescocarrar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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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20年至1933年對德國人民的“保護”回顧來自ScenariEconomici.it


這是在 Sat, 21 Nov 2020 10:50:40 +0000 在 https://scenarieconomici.it/la-protezione-del-popolo-tedesco-retrospettiva-dal-2020-al-1933/ 的報紙 “Scenari Economici” 上發表的文章的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