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幣安控股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之間正在進行的法律糾紛中,前者已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提出新的請求。
幣安及其前執行長趙長鵬(CZ) 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依賴其先前與美國司法部(DOJ) 和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 達成的和解協議是沒有根據的,而且在具體案件中程序上也是不恰當的。
幣安拒絕美國司法部的和解協議,認為與安全漏洞無關
幣安控股在其前執行長 CZ 的領導下,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一直與 SEC 捲入法律糾紛。該機構已指控該交易所違反證券法 13 起。
這些指控包括指控趙和該公司控制 Binance.US 上的客戶資產並參與混合或轉移這些資金。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幣安和趙歪曲了對 Binance.US 平台交易的控制和監督,並經營未註冊的交易所、經紀自營商和清算所。
幣安回應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試圖將 43 億美元認罪及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和解協議的調查結果納入其中,這在程序上是不恰當的,也是不允許的。
幣安認為,監管機構未能確定與司法部達成的決議與 SEC 的主張之間的相關性,並認為這些決議「有缺陷」。
在 2023 年 12 月 12 日提交的法庭文件中,該公司辯稱 SEC 的通知存在程序缺陷,構成了不允許的補充摘要,引入了新的事實資訊和毫無根據的論點。
幣安挑戰 SEC 對最新法規的依賴
幣安也在法庭文件中表示,與 DOJ 和 FinCEN 達成的和解協議不適用於 SEC 對其提出的指控。
與 DOJ 和 FinCEN 達成的和解協議(包括支付 5,600 萬美元的罰款)並未全面解決 SEC 指控幣安向美國投資者提供未註冊證券違反證券法的指控。
此外,幣安認為 SEC 的補充簡報未能提供新的證據。隨著法律訴訟的展開,所有註意力都集中在趙長鵬身上,他目前在美國等待2024 年 2 月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