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imonio Relaunch,Cdp盾將如何適用於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公司



Patrimonio Relaunch,Cdp盾將如何適用於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公司

這是新的Cassa Depositi e Prestiti工具“ Patrimonio Rilancio”的法規草案,它也將能夠對具有重大國家利益的戰略公司進行直接投資。

Patrimonio Relaunch(由Cdp管理的主要資源)也將能夠對具有重大國家利益的戰略公司進行直接投資。

這是從新的Cassa Depositi e Prestiti工具的法規草案中得出的,該法規草案允許在要求擁有在意大利證券交易所“累計”股票上市且資本超過2.5億,自由流通量大於25的公司的情況下進行此類交易。 %,干預前六個月的日均股票交易量超過一百萬歐元。

CDP的直接干預

可以通過購買可轉換債券和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上購買股票來進行干預,干預措施必須與產業政策目標掛鉤。

對CDP的重新發行股票進行間接干預

Patrimonio Rilancio還可以對在受控市場或多邊貿易系統中上市,資本額少於2.5億的公司進行間接干預;在這種情況下,它可以訂閱UCITS單位,這些單位專門投資在意大利運營的中小型資本公司。

資本增加

Patrimonio Rilancio將能夠通過參與增資來干預公司的支持,也可以通過認購具有轉換義務或可轉換下屬以及次級的債券來進行支持。 Cassa Depositi e Prestiti管理的新文書的法規草案對此做出了預見,而Relaunch法令則對此進行了設想。

訂閱的時間和方法

前三類合同的簽署必須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進行,而與次級債券有關的合同則以2020年12月31日為到期日,即使沒有一項要求,干預措施也將被拒絕。需要訪問或不遵守法規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

文件綁定

Patrimonio Rilancio將能夠發行債券和其他債務工具,它設想了由Cassa Depositi e Prestiti管理的新工具的法規草案,該法案必須自籌資金以支持提出要求的公司。但是,為此目的,還可以設想,Cdp被授權與Patrimonio Relaunch開展融資業務,並由政府債券,銷售,交易所或涉及此類證券的其他業務作保證;為了擁有完全和專有的所有權,Cdp可以在Patrimonio Relaunch可用時將政府債券分離,將其轉移到其資產中。 Patrimonio Rilancio發行的債券甚至可以由不合格的投資者認購,並且可以在受監管的市場或多邊交易系統上進行交易。

受益人

Patrimonio Rilancio的受益者也是上市公司,包括合作社,保險公司和支付機構,其總部位於意大利,營業額超過5000萬。 Cassa Depositi e Prestiti管理的新文書的法規草案對此做出了預見,而Relaunch法令則對此進行了設想。受益人必須處於稅收和繳款正常的條件下,並且必須未收到,未償還或未將其存入被歐洲委員會視為非法或不兼容的凍結帳戶;被排除在外的原因還可能是違反反黑手黨法規和其他行政犯罪,以及在過去五年中因逃稅和其他為公司利益或為實體利益而實施的犯罪,對股東和董事的定罪。如果受益人公司屬於一個集團,則在計算營業額時,將以最高的合併度參考合併後的收入值,而不考慮該組內實現的收入。該法規規定,必須維持要求,直到干預措施的全部費用償還為止。

草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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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部長蓋立特里最新說,在聽證會關於重新推出資產:

我已經有幾次在議會中提出這項措施的目標,這是一系列更大的干預措施的一部分,旨在鼓勵進行資本重組,促進重啟並確保對企業的保護-在這種情況下,針對此特定目的在歐盟委員會臨時框架內,對大中型企業採取措施,也採取創新措施。

CDP中建立“重新啟動資本”有可能支持對營業額超過5000萬歐元的意大利股份制公司(不包括銀行和保險公司)進行資本重組。

選擇設立預期資產被認為比其他可能的解決方案(包括,例如,建立由CDP管理的基金或為CDP的運營提供擔保)更可取。判斷將資源的公共性質與Cassa Depositi e Prestiti的專業知識相結合,同時保證了在公眾對其資源管理進行監督的情況下增強了這種專業知識

進行這種干預的目的是在一個特別微妙的時刻促進公司的資本化,並在不改變市場機制的情況下支持其複蘇。

眾所周知,為了使重新啟動資產投入運營,有必要發布第34/2020號法律法令第27條第5款所規定的法令,該法令現已轉換為法律。

在發布《重新發布法令》之後,立即開始了對執行法令的擬訂,同時與歐洲委員會進行了初步對話,以便事先就該通知達成共識,這對於歐洲立法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並且是《重新發布法令》第27條也對此進行了設想。

由於需要根據臨時框架的定義更好地校準預期資產的工具,因此該對話需要特別的承諾。

正如我所提到的,這是因為臨時框架確定了這些措施的範圍,但是卻定義了非常複雜的機制,並且在某種意義上是相當僵化的機制。如果我們只限於將其轉換為法令,則可能會縮短時間,但是通過這種方式,我們也將找到實施預期遺產的方式,而這樣做可能會導致無效和不切實際的風險。

因此,我們做了幾乎所有國家(除了一個國家)所做的事情:也就是說,我們決定不簡單地移交TF的條款,這些條款定義了非常嚴格的條件,但是我們已經開始對話,並且幾乎完成了,與其他國家同時進行,以適應TF的案文,從而確定實施方法,這些實施方法不是純粹提供的,而是在這些指示的基礎上使該工具適應了我國的需求,並總體上適應了職能為了使經濟有用和有用。

在這方面,該規定必須指明在實踐中將通過哪些金融工具進行干預。

自然,第一個要素是區分在不需要歐盟委員會授權的市場條件下實施的干預措施與在歐盟條件下暫時可行的援助範圍內的援助措施之間的區別。 Covid-19危機的影響,否則在正常的市場條件下是不允許的。

在第二個區域中,我們必須在這個範圍內移動,該範圍詳細定義了加強受大流行影響的公司資本的條件。臨時框架僅考慮兩種類型的干預措施:如果受益人公司還不能贖回證券,則認購股份和自動轉換為混合工具的認購將被轉換為股份。在與歐盟委員會的對話中,意大利提議在這兩種類型的工具中增加股份和所謂的convertendo,包括可轉換混合動力(轉換選項由用戶掌握),而不是TF明確考慮,同時為公司帶來更多便利,並為國家提供更大的保障。

此外,我們面臨的第二個問題(現已解決)是確定合格公司的數量。

眾所周知,臨時框架提供了相當嚴格的資格標準。首先,設想“成員國可以以權益工具和/或混合權益工具的形式提供公共支持,以支持因Covid-19大流行而陷入財務困境的公司”,以及“ Covid-19的資本重組措施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 如果沒有國家干預,受益人將破產或在維持其資產方面遇到嚴重困難。這些困難可能通過受益人債務/權益比率的惡化,或類似的指標來表明;
  2. 進行干預符合共同利益。採取乾預措施的動機可能是:避免因大量工作損失而導致的社會困難和市場失靈,創新或具有系統重要性的公司從市場上退出,破產的風險。有關會員國合理證明的重要服務或類似情況;
  3. 受益人無法在可及的條件下在市場上獲得融資,並且有關成員國為滿足流動性需求而採取的橫向措施不足以確保其生存能力;是
  4. 受益人不是一家在2019年12月31日已經陷入困境的公司(根據大塊豁免條例)。”

由於進行的分析表明,截至2019年底營業額超過5,000萬且沒有困難的非金融公司(即符合《重新啟動法令》第27條基本要求的公司)約為2,900家,因此建議歐盟委員會的服務,該方法旨在在事前識別能夠滿足監管框架所有要求的非金融公司,以加快CDP的檢查速度,從而有一個更快的一站式程序。

這是因為,否則,將需要Cdp逐一進行資格檢查,這自然會延長時間。

提供援助措施的時間實際上是有限的:對於此類干預措施,臨時框架將2021年6月30日指定為最後期限,因此使方法難以實現-用引號引起來,這是對TF的限制-提供事前事例分析。

因此,與歐盟委員會進行了廣泛而明確的討論,以確定一種具體的定量指標,該指標可通過可靠且有根據方法並因此以更快的事前方法來確定合格的公司。在這一點上,討論現已積極結束。

與歐盟委員會進行討論和談判的另一要素涉及可能的第三項文書,將其與公平和轉換結合起來。實際上,已向歐洲委員會提出了一種可轉換工具,其特點是適合臨時框架中設想的混合工具計劃,使受益人公司與國家之間更好地協調利益具有兩個優點:一方面,回報將低於另一方面,一旦轉變,國家將參與任何上行,並在下行時享有更大的保護。擬議文書的每項功能都經過歐洲委員會競爭局的精心研究和深入分析,這花了一些時間,但是,我希望現在我們回到原點。仍然只有一些細節對我們開放,因此我們有信心最終可以結束這次對話,然後準備迅速並獲得一定接受的通知。

最後,我回顧一下該工具是在緊急情況下設計的,用於“第二階段”,以此得出國家援助的結論。在這種意義上,鑑於與委員會進行談判的時機,我們已經做好了利用並已經將其插入《重新啟動法令》中的準備,以便為秋季和明年頭幾個月做好準備,那就是針對那些對於不再是立即流動性工具而是資本化工具的工具,現實中將是有用的時刻。因此,必須為秋天和一年的頭幾個月做好準備,事實上,我們是在大流行期間所採取的措施中最先預見到這一點的人,並且我們能夠進行必要的談判,因為否則,如果進行嚴格的轉換,那麼我們將冒使用不易使用的工具的風險,因此對於企業而言並非完全有用。在這一點上,我們希望能快速結束這一最後階段。然後自然會有議會過渡,議會合法地要求能夠進行過渡,但是幸運的是,這需要有限的時間,然後才能使該運行工具知道其將適用於2021年6月30日,直到2020年12月31日,涉及特別措施其他方面的到期日,例如擔保貸款,而該工具的設計目的是緊接即時流動性之後的一個階段,實際上適用於2021年6月30日。


這是在 Wed, 18 Nov 2020 09:23:04 +0000 在 https://www.startmag.it/economia/patrimonio-rilancio-come-funzionera-lo-scudo-di-cdp-per-le-aziende-anche-quotate/ 的報紙 “Scenari Economici” 上發表的文章的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