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對所有公司(在所有國家)的利潤徵收的全球稅誕生了。事實、問題和情景



G7,對所有公司(在所有國家)的利潤徵收的全球稅誕生了。事實、問題和情景

G20 經濟部長和央行行長 7 月在意大利召開會議之前,G7 經濟部長已經為所有企業和所有國家的企業利潤稅奠定了基礎。經濟學家 Chiara Oldani 的文章

G7 國家(加拿大、美國、英國、法國、意大利和日本)的經濟和財政部長昨天和今天在倫敦會面,經過了漫長而疲憊的在線河流會議。

各國央行行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行長、世界銀行行長、金融穩定委員會行長、歐元集團行長和經合組織行長也參加了會議。

鑑於 20 國集團經濟部長和財政部長以及央行行長 7 月在意大利舉行的會議,為所有國家的所有公司設立企業利潤稅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迄今為止,事實上,只有少數國家擁有影響商業利潤、產生收入的稅收制度。 G7 國家是最大、最強和負債最多的國家;大流行加劇了公共預算赤字,迫切需要停止逐底競爭,近二十年來,大公司將總部遷至太平洋或大西洋的黑暗和偏遠地區,而在那裡他們沒有某種稅收制度。大多數人都指出,我們都想到了數字公司,但其他類別的公司也不例外(諮詢、奢侈品、汽車、航空公司等)。意大利和法國已承諾取消困擾美國的數字稅。

“我們強烈支持通過 G20 / OECD 包容性框架不斷努力解決全球化和經濟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並採用全球最低稅收。我們致力於就稅收權利的分配達成公平的解決方案,國家/市場將根據利潤超過 10% 的利潤為最大和最賺錢的跨國公司定義 20% 的稅收。我們將在對所有公司實施新的國際稅收規則與取消所有數字服務稅和其他類似相關措施之間進行充分協調。我們還承諾每個國家/地區的最低​​全球稅收至少為 15%。我們同意就 OECD 的兩大支柱達成平行協議的重要性,並期待在 7 月 G20 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上達成協議”

全球利潤稅將被定義為超過 10% 統一稅率的利潤為 15%,不徵稅,最高上限為 20%;應納稅的利潤將根據在該國產生的營業額計算;目的地原則定義了一個清晰的系統,即使它實施起來不是很簡單。

歐洲的稅收體係是一體化的、高效的,將毫無困難地徵稅,其他國家,尤其是 G20 就不會那麼容易。但丹尼爾·佛朗哥部長要到 7 月才能找到廣場。


這是在 Sat, 05 Jun 2021 19:02:48 +0000 在 https://www.startmag.it/mondo/g7-e-nata-la-tassa-globale-sui-profitti-di-tutte-le-imprese-in-tutti-i-paesi-fatti-problemi-e-scenari/ 的報紙 “Scenari Economici” 上發表的文章的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