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解釋在布魯內塔之後公共行政部門對智能工作的真正變化



我將解釋在布魯內塔之後公共行政部門對智能工作的真正變化

政府在消除國有企業從事智能工作的最低百分比門檻方面做得很好。在這裡,因為。 路易吉·奧利維耶里(Luigi Olivieri)的帖子

令34/2020號立法法令第263條修改的“擴展法令”震驚了許多操作員的辦公桌,該法令取消了在緊急情況下讓50%的員工從事敏捷工作的義務。

每個人都在問的問題是:從5月3日星期一開始做什麼?

答案是簡單而瑣碎的:沒有什麼非正常的日常活動嚴格地與經理或服務經理的職能有關,這些經理負責組織的組織最高管理。

政府在消除精明工作中員工的最低百分比門檻方面做得很好,原因很簡單,因為可以用這種實現僱傭關係的方法使用的員工數量不會自上而下地預先確定。羅馬。

另一方面,立法者指示每個實體在行使自主組織權力的基礎上,確定是否可以分配多少人員進行聰明的工作,這是完全正常的。

實際上,該法令並沒有導致健康水平的“正常化”,不幸的是,距離健康水平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是達到了行政部門必要的組織自治的水平。

該規則已被重寫如下(我們將自己限制為第263條的前兩個句子):

“ 1。為了確保行政行動的連續性和程序的迅速完成,第1號法令第1條第2款提到的主管部門。 165,使所有公職機構的運作適應與逐步恢復生產和商業活動有關的公民和企業的需求。為此,直至2020年12月31日,直到集體協議對敏捷工作的原則進行定義為止,無論如何,不得遲於2021年12月31日,儘管有第87條第1款(a)項所述的措施,以及2020年3月17日法令第3段,n。 18,經修正,經法律修正,2020年4月24日,n。 27,通過工作時間的靈活性組織員工的工作並提供服務,審查每日和每週的口頭表達,採用預定的詢問方式,也通過數字解決方案(不在用戶面前),應用敏捷的工作,簡化同一條第87條第1款b)項中提到的措施,適用於以這種方式可以進行的活動所僱用的工作人員的50%,並且在任何情況下均應以針對公民和商業活動是有規律,連續和高效的,並且嚴格遵守現行法律規定的時間”。

那會發生什麼呢?不多:

  1. 敏捷工作仍然受到第81/2017號法律的克減,即無需個別協議;
  2. 因此,仍然由公共雇主來決定是否以及哪些僱員可以訪問智能工作。

在最高管理者的運營責任方面有什麼變化嗎?很少,幾乎沒有。

實際上,只要“針對公民和企業的服務的提供具有規律性,連續性和效率,並且嚴格遵守現行法規規定的時間”,就可以接受敏捷工作。像之前一樣。

僅忽略需要以這種方式進行的活動中僱用50%的人員的提法。

但是,在仔細檢查時:

  1. 只有從事與敏捷工作兼容的活動的人員才能被安排在聰明的工作中,這是很自然的。
  2. 機構和經理或服務經理應該已經識別了幾個月的活動,這些活動與聰明的工作相兼容,並且尊重維持(如果不提高)服務效率的條件:
  • 適用於2020年10月19日的部長令(許多人遺忘了);
  • 在通過POLA的情況下(如果通過);
  • 在任何情況下,即使沒有這兩種情況,在應用明顯且不可剝奪的運營和組織義務時,也與管理職能密切相關。

因此,非常瑣碎的是,從5月3日起,鑑於需要保證(直到昨天)效率服務,機構僅需對迄今為止採用的組織方法和軟件中的人員數量進行進一步調查。 。

沒什麼讓您不得不將智能工作重置為已經組織的:如果調查著重於管理效率,則主管部門可以很好地確認當前情況。取消強制性的50%百分比並不會導致消除精明工作的需要:它只是賦予主管部門充分的自治權和運營責任。

(文章摘自Luigi Oliveri的Blog ,此處為完整版本)


這是在 Sat, 01 May 2021 05:03:31 +0000 在 https://www.startmag.it/innovazione/smart-working-che-succede-ora-che-salta-il-minimo-del-50-nel-periodo-demergenza/ 的報紙 “Scenari Economici” 上發表的文章的翻譯。